5 施 工
5.1 原料預熱
5.1.1 水泥、模板等材料宜在施工前運入暖棚內存放。
5.1.2 攪拌用水應加熱,加熱溫度應符合下列規定:①42.5及以上普通硅酸鹽水泥耐火澆注料的水溫不應超過60℃。②鋁酸鹽水泥耐火澆注料的水溫不應超過30℃。
5.1.3 水泥不得直接加熱。
5.1.4 當加熱水后仍達不到所需的溫度要求時,可加熱骨料。 42.5及以上普通硅酸鹽水泥耐火澆注料的骨料加熱溫度不應超 過40℃;鋁酸鹽水泥耐火澆注料的骨料加熱溫度不應超過30C。

5.1.5 骨料可采用熱炕、排管通暖氣或蒸汽等方法加熱,不得直 接用火焰加熱。
5.2 攪 拌
5.2.1 耐火澆注料應按規定的配合比配料,計量應準確。水泥、骨料和粉料應按重量計量,水和外加劑溶液可按體積計量。
5.2.2 攪拌宜在暖棚內進行,環境溫度不應低于5℃。
5.2.3 攪拌時間應按施工說明或產品使用說明書執行。攪拌時 間沒有具體要求的,攪拌時間不宜少于3min, 總的攪拌時間不宜 超過5min 。 攪拌宜按下列程序進行:①先加注粗、細骨料,隨后加入粉料及水泥攪拌均勻后,再加入水量的2/3攪拌1min~1.5min;②加入剩余1/3的用水,攪拌均勻。
5.2.4 耐火澆注料應采用強制式攪拌機攪拌。變更用料牌號時應清洗攪拌機具、料斗和稱量容器。
5.2.5 攪拌好的耐火澆注料應在30min 內澆注完,或根據產品 使用說明書在規定的時間內澆注完。已初凝的耐火澆注料不得使 用。
5.3 運 輸
5.3.1 運輸設備宜采取保溫措施,宜減少裝卸倒運次數。
5.3.2 運輸設備應安全、牢固、潔凈。
5.3.3 每班組作業或更換產品牌號時應清洗運輸設備。
5.4 模板安裝
5.4.1 模板安裝應尺寸準確、穩固,模板接縫應嚴密。預留膨脹 縫用的材料應牢固。
5.4.2 澆注前應檢查模板尺寸、支設牢固程度、接縫嚴密度、預留 孔洞位置等,并應清理模板內的雜物。
5.4.3 澆注時模板不得變形、位移、漏漿,應采取防粘措施。連接 件、加固件不得脫開。
5.5 澆 注
5.5.1 耐火澆注料入模前的溫度不宜低于10℃。與耐火澆注料 接觸的表面的溫度不得低于5℃。